各基层学术组织:
为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完好率、使用率和使用效益,近几年学校建立了大型仪器设备维修库,对部分符合维修条件的大型仪器设备维修进行了资助,已完成维修的设备在教学、科研工作中发挥了良好的作用。为继续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仪器设备维修进行资助,现对大型仪器设备维修库的内容进行充实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1.大型仪器设备范围:单台(件、套)价值10 万元(含)以上的仪器设备(不含车辆、软件);单台(件、套)价值虽不足 10 万元,但属于教育部明确规定的精密、稀缺仪器设备或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定为应当重点管理的仪器设备。
2.使用方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(1)以教学为主的大型仪器设备;
(2)以科研为主的大型仪器设备但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(本科教学任务必须有相应的培养方案和实验教学大纲);
(3)以科研为主的大型仪器设备但加入了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,并且有实际共享业绩及机时(该数据以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数据为准)。
二、相关要求
1.请各设备使用基层学术组织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认真做好申报工作;学院对使用单位提交的维修申请进行审核、论证,严格把关。
2.国资处将会同本科生院、科研院等相关部门对维修事项及资助金额进行审批。
3.请以基层学术组织为单位将填报的《金年会app大型仪器设备维修审批表》于2017年5月11日前交到学院综合办(11#3031室),学院统一汇总审核后提交国资处。
联系人:范红梅
联系电话:82519210
附件:1.大型仪器设备维修审批表.doc
金年会官网
2017年4月28日